广东明珠公告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情况,投资者需要注意什么?
2022年12月30日,广东明珠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4月28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明珠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从2021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其他风险警示股票投资风险。2022 年4月26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前于2021年7月21日晚间,广东明珠的实控人张坚力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张坚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于2021年6月25日决定对张坚力立案调查股票投资风险。
2021年12月23日,张坚力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对张坚力(个人)的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股票投资风险。
2022年2月16日,广东明珠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这意味着除了张坚力个人之外,证监会再次以广东明珠为“违规调查主体”,且已锁定违规线索股票投资风险。
2022年5月25日晚间,广东明珠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决定书》股票投资风险。该处罚决定构成了投资者依法索赔的法理依据,由此拉开了投资者按照民事特殊侵权程序起诉索赔的序幕,尚未索赔的投资者,当下即应积极准备加入索赔。
一直从事证券索赔案件代理工作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提示,经查明,有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股票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证监会处罚,索赔已经正式启动起诉立案股票投资风险。目前,全国各地众多投资者已陆续向本律师机构登记索赔。针对广东明珠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本所已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已有部分案件开庭审理,部分案件转入调解程序,还未加入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继续加入。
根据相关公告,宋联民律师认为,在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广珠(600382 广东明珠 )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股票投资风险。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官网联系律师助理或者宋联民主任,详询索赔具体事宜股票投资风险。
按照索赔新规,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诉讼索赔不会影响现有账户的一切正常交易,不会导致账户冻结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发生股票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对照自己是否符合本文所述的索赔条件,尽快加入索赔。加入诉讼索赔,您需要提供:1、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对账单》;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香溢融通、金正大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股票投资风险。
现在买卖不影响索赔,索赔也不影响股票买卖股票投资风险。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案件,是针对特定时段内(证券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的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股价涨落而进行索赔,侵权事实一旦发生则不可追溯逆回,所以当前股价的涨落和是否卖出或持有,都不再影响投资者对历史上特定时间段内发生的侵权事件的索赔。即便您手头的广东明珠股票现在没有抛掉并且是盈利的,只要符合我们所说的索赔条件,就可以参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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