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交易规则。
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股票交易规则。同日,公司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二、《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时间:2023年4月24日
(二)认购价格、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为2.10元/股,发行价格(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股票交易规则。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即将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于乙方的A股证券账户之日,下同) 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则发行价格(认购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股票交易规则。
(三)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乙方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33,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认购金额为909,300,000元股票交易规则。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因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数量(认购数量)将按照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作出相应调整股票交易规则。
(四)认购方式
乙方同意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股票交易规则。
(五)缴款
乙方同意在本次发行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收到上市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资金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股票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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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股票交易规则,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股票交易规则。
在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均应积极努力,为本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的满足和成就创造条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并造成其它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票交易规则。非因合同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的,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条款和违约责任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股票交易规则。
双方之间产生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诉求或争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股票交易规则。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股票交易规则。
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股票交易规则。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股票交易规则。
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认购资金的,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未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能全部支付认购资金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协议股票交易规则。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股票交易规则。
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本次发行不能实施,不视作任何一方违约股票交易规则。
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监管的原因,导致认购对象最终认购数量与甲方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或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有差异的,甲方将不承担发行不足的责任,不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股票交易规则。甲方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实际同意注册发行的股份数量调整乙方认购数量。
(八)合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生效前终止股票交易规则。
本次发行股票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双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股票交易规则。
若生效条件之一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股票交易规则。
双方依约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且乙方完成本次发行认购股份登记,本协议终止股票交易规则。
特此公告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交易规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勤上股份”)就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股票交易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909,300,000元股票交易规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6月实施完成并取得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股票交易规则。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433,000,000股计算,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股票交易规则。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交易规则。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等的影响股票交易规则。
(5)未考虑除本次发行股数和2023年2月回购注销59,661,376股股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股票交易规则。
(6)根据2023年1月31日发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2,600.00万元至3,900.0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17,500.00万元至16,200.00万元股票交易规则。假设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2022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为基础,分别取上下限均值为3,250.00万元和-16,850.00万元。(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预测或判断)。
(7)假设公司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影响于全年各月匀速产生股票交易规则。
特别提示,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测,也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股票交易规则。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股票交易规则,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股票交易规则。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股票交易规则。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符合公司现状的稳定公司控制权的途径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已悉数被司法冻结,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晶腾达、李俊锋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有必要通过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一步巩固其控制权股票交易规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符合公司现状的稳定公司控制权的途径,有利于公司彻底摆脱原实际控制人债务危机、股权质押冻结、诉讼仲裁、违法违规等负面事项的不利影响,推动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
2、行业经营模式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支持
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已全面聚焦智慧照明领域股票交易规则。一般智慧城市项目存在周期长、投入大、应收账款回收周期长等情形,属于资金密集型的行业,需要较多的营运资金支持以满足项目业务扩大和新市场布局。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对营运资金需求量将持续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也将有效推动公司业务增长,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有助于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二)本次发行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股票交易规则,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股票交易规则。
(2)本次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股票交易规则,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18个月,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的要求股票交易规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的要求股票交易规则。
(3)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双减政策”规定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不再经营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业务,其他教育业务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故不存在办学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情形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其他教育业务为全资孙公司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正在上海奉贤区筹建的新学校,拟办学校不属于校外学科类教育培训业务,根据公司规划,未来办学方向将为职业教育或其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规定的方向。此外,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投向教育业务,不投向正在上海奉贤区筹建的新学校。综前所述,公司教育业务的现状和未来安排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双减政策”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股票交易规则。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股票交易规则。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股票交易规则。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利益,填补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股票交易规则,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股票交易规则。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股票交易规则,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股票交易规则。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的良好契机,进一步优化自身资本结构,改善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三)加强公司业务发展股票交易规则,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拟通过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整体竞争力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和挑战,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以填补股东回报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源的优化配置,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通过拓展海外市场和大力发展国内智慧城市业务来推动半导体照明业务的发展,同时加快上海奉贤学校的建设工作,尽早投入运营,共同推动业绩增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股票交易规则,保证公司股东收益回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股票交易规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股票交易规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晶腾达、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了如下承诺:
1、在持续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股票交易规则。
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充责任股票交易规则。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单位/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股票交易规则。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股票交易规则,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股票交易规则,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股票交易规则,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股票交易规则,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8、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股票交易规则。
特此公告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交易规则。
特别提示:
1、2023年4月24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勤上股份”)的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勤上集团将其持有的254,965,37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3%)、李旭亮将其持有88,183,421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10%)、温琦将其持有10,43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72%)、李淑贤将其持有70,546,737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88%)、梁金成将其持有7,50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5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股票交易规则。
2、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晶腾达将持有公司合计431,625,528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9.84%,晶腾达将取得公司控制权,李俊锋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交易规则。
3、本次表决权委托的股份中的99.55%存在质押情况,100%存在冻结情况股票交易规则。
4、本次表决权委托不触及要约收购股票交易规则。
5、表决权委托期间内,双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委托方承诺所委托股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但由于委托股票被质押冻结,存在因股权被强制平仓、司法拍卖等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股票交易规则。
6、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现实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股票交易规则。
一、本次表决权委托概述
2023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以下简称“委托方”)与晶腾达签订了《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李旭亮、温琦、李淑贤、梁金成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无偿及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431,625,528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9.84%)唯一、排他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股票交易规则。其中:勤上集团委托254,965,37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3%)的表决权、李旭亮委托88,183,421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10%)的表决权、温琦委托10,43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72%)的表决权、李淑贤委托70,546,737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88%)的表决权、梁金成委托7,50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52%)的表决权。
本次表决权委托前后股票交易规则,相关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二、本次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1: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法定代表人:李旭亮
注册资本:7,85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12264434E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2日
营业期限:1998年9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铁丝、钢丝及制品、插头(生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钢坯、钢材、板材、管材、钢带材,钢结构设计及安装工程、技术开发及咨询;实业投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除国家专营专控外)股票交易规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委托方2:李旭亮
身份证号:4419001966********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迈豪街**号**
委托方3:温琦
身份证号:4419001975********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明怡苑**层**房
委托方4:李淑贤
身份证号:4419001974********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凤江村**号
委托方5:梁金成
身份证号:4425271958********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白石岗梁屋村**队**号
(二)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65号2栋2118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俊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720WA9J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办公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股票交易规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以下委托方1、委托方2、委托方3、委托方4、委托方5合称为“委托方”)
委托方1: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2:李旭亮
委托方3:温琦
委托方4:李淑贤
委托方5:梁金成
受托方: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表决权的委托
1.1 委托股票数量
委托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委托期限内,无偿及不可撤销地将其现时合计享有的目标公司431,625,528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下称“委托股票”)对应的表决权唯一、排他地授权受托方行使,其中:委托方1的委托股票数量为254,965,370股,委托方2的委托股票数量为88,183,421股,委托方3的委托股票数量为10,430,000股,委托方4的委托股票数量为70,546,737股,委托方5的委托股票数量为7,500,000股股票交易规则。
1.2 委托权利
在委托期限内股票交易规则,受托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委托股票除收益权、处分权以外的下述股东权利(下称“委托权利”):
(1)依法行使投票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等);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目标公司股东大会;
(3)依法提出股东大会提案;提出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并参加投票选举;召集、召开和出席目标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
(4)届时有效的相关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及其股票交易规则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下称“中国法律”)规定的股东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5)公司章程项下的股东权利(包括在公司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股东权利)股票交易规则。
1.3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委托方持有委托股票期间股票交易规则。如委托方的债权人依法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使委托股票的所有权发生部分或全部转移的,则本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即予相应部分或全部终止。
1.4 委托权利的行使
1.4.1委托方须就受托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在必要时(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政府及监管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及时签署相关文件股票交易规则。
1.4.2受托方行使委托权利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不得利用所持有目标公司的表决权侵害公司、公司债权人、委托甲方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股票交易规则。
2. 控制权的安排
2.1 本协议签署后股票交易规则,受托方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以形成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委托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支持并协助促使该等人员当选,具体调整安排如下:
(1)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置董事9名股票交易规则,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受托方提名6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1名);
(2)上市公司监事会设置监事3名股票交易规则,受托方提名2名股东代表监事;
(3)各方同意股票交易规则,因经营发展需要,总经理由受托方提名的人选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维持稳定;
(4)上述人员的调整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规则、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股票交易规则。
2.2 本协议签署后,委托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以任何形式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股票交易规则。
2.3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受托方完成目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之日,为“过渡期间”股票交易规则。过渡期间,委托方应尽善良管理人的义务,不得采取与本协议订立目的不一致的任何行为。
(1)在过渡期内,委托方不得在委托股票上设置新的质押,不得设置任何特权、优先权或其他权利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一步新增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借款及对外担保,但用于置换已存在的债务或担保时除外股票交易规则。
(2)在过渡期内,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不得采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或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第三方作出关于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转让的任何承诺、签署备忘录、合同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股票交易规则。
(3)在过渡期内,委托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享有相关权益、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促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遵循以往经营惯例依法经营,并保证所有资产的正常运行;保证上市公司现有的治理结构、部门设置和核心人员相对稳定;继续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关系,以保证上市公司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股票交易规则。
(4)在过渡期内,委托方在知情的情形下应立刻将有关对上市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本协议订立目的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受托方股票交易规则。
3. 陈述、保证与承诺
3.1 双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1)双方均系具有完全的、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股票交易规则,有权签署并履行 本协议,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2)委托方在本协议签署时是目标公司的在册股东股票交易规则,其授权受托方行使的股东权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行权限制(委托股票现时存在的质押/冻结情形,并不影响委托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委托权利授予受托方行使);
(3)委托方承诺受托方可以根椐本协议及目标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完全、充分地行使委托权利股票交易规则。
3.2 表决权委托期间内,双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委托方承诺委托股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不对外转让股票交易规则。
3.3 双方以上的陈述、保证与承诺不影响其在本协议其他条款中的陈述、保证与承诺股票交易规则。
4. 效力
4.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股票交易规则。
4.2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股票交易规则。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3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终止本协议,亦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依据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股票交易规则。
5. 违约责任
5.1双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一方(下称“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所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实质性地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下称“违约”);其利益受损的未违约方(下称“守约方”)的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股票交易规则。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相关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纠正要求后的十(10)日内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相关守约方有权自行决定:(i)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对全部的损失予以赔偿;或(ii)要求强制执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部的损害赔偿。
5.2尽管有本协议或其它规定,本条规定的效力不受本协议中止或终止的影响股票交易规则。
6. 保密
6.1双方承认并确定有关本协议、本协议内容,以及就准备或执行本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内容均被视为保密信息股票交易规则。双方应当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而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6.2下列信息不在保密范围之列:(i)公众人士知悉的任何信息;(ii)根椐适用法律法规、股票交易规则、或政府部门或法院的命令而所需披露之任何信息;或(iii)由任何一方在必要时需就本协议所述事宜向其股东、投资者、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之信息,而该股东、法律或财务顾问亦须遵守与本条款相类似之保密责任股票交易规则。
6.3任何一方工作人员或聘请机构的泄密均视为该方的泄密,需依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股票交易规则。无论本协议以任何理由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仍然生效。
7. 不可抗力
7.1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双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结束之日起十五(15)日内向对方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充分证据;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股票交易规则。
8.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8.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股票交易规则。
8.2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票交易规则。
9. 其股票交易规则他
9.1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的公平合理的约定股票交易规则。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因与有关法律不一致而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则该条款仅在有关法律管辖范围之内无效或无执行力,并且不得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10份,委托方执5份,受托方执1份,其余由上市公司收存,以备办理登记或披露所需,各份具有相同之法律效力股票交易规则。
四、本次表决权委托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勤上集团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晶腾达将取得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旭亮、温琦夫妇变更为李俊锋先生股票交易规则。
2、本次表决权委托有利于扭转公司发展困境,推动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股票交易规则。
3、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股票交易规则。
五、其股票交易规则他相关说明
1、为巩固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另行公告股票交易规则。
2、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涉及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权益变动报告书另行公告股票交易规则。
3、本次表决权委托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股票交易规则。
六、备查文件
《表决权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票交易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作为委托方与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其合计享有的431,625,528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9.84%)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股票交易规则。在表决权委托生效后, 本次发行前,晶腾达拥有公司29.84%的股票表决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晶腾达,本次发行完成后,晶腾达将持有公司23.04%的股票,合计控制公司46.00%的股票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晶腾达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股票交易规则。鉴于晶腾达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晶腾达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晶腾达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交易规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股票交易规则。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股票交易规则。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交易规则。《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票交易规则。基于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
相应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票交易规则。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股票交易规则。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最近五年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以及相应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3号)
1、内容
当事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规则。
李旭亮,勤上股份实际控制人股票交易规则。
胡玄跟,时任勤上股份第一大股东勤上集团副总裁,兼任勤上股份财务部投资总监股票交易规则。
陈永洪,时任勤上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股票交易规则。
经查明股票交易规则,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9月30日,勤上股份与成都高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高达”)就收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成都七中”)签署《收购及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16年意向书》”),胡玄跟在《16年意向书》上签名,并加盖勤上股份公章股票交易规则。此次交易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勤上股份签署《收购及投资意向书》后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立即报告和公告股票交易规则。但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并于2017年2月17日再次签订了与《16年意向书》主要内容基本一致的《收购及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17年意向书》”),该意向书由陈永洪签字并加盖勤上股份公章。勤上股份于2017年3月11日披露公司拟收购成都高达从而间接收购成都七中,4月22日披露于2月17日与成都高达签订了《17年意向书》等事宜。
证监会认为,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的行为违法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情形股票交易规则。作为勤上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李旭亮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情形。胡玄跟参与收购成都七中的筹划、实施、决策全过程,并于2016年9月30日在《16年意向书》签名并加盖勤上股份公章,是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永洪作为勤上股份董事长,是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股票交易规则,证监会决定:
1、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勤上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胡玄跟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陈永洪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股票交易规则。
2、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对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股票交易规则。
另外,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对李旭亮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胡玄跟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股票交易规则。
2、整改措施
(1)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股票交易规则。
(2)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股票交易规则。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96号)
1、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规定股票交易规则,我局组织检查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治理运作不规范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自2014年7月1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但公司2017年度部分理财协议仍存在使用“李旭亮”印鉴的情况股票交易规则。
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股票交易规则。
(2)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你公司2016年收购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后至本次检查结束前,一直沿用原有经营管理层,没有向该公司派出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股票交易规则。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条第一款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一一组织架构》第十条等规定。
(3)定期报告对部分事项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一是你公司2017年年报“第五节、重要事项”中披露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4600万元,实际应为81340万元股票交易规则。二是你公司2017年年报遗漏披露两笔对深圳市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金额合计2490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四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按计划投资
2016年11月,你公司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17.71亿元,扣除支付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后的余额为12.71亿元,计划全部用于投资广州龙文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股票交易规则。经查,你公司未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投资计划对上述4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截至现场检查结束日,项目募集资金12.71亿元长期闲置,主要用于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公司在2018年半年报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之前,均未在历次报告和专项报告中披露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和投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并解释具体原因。相关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股票交易规则。
陈永洪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12月8日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未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股票交易规则。
马锐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8日至今)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股票交易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陈永洪、马锐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股票交易规则。
2、整改措施
(1)关于公司治理运作不规范
公司2017年度部分理财协议中仍存在使用“李旭亮”印鉴的情况股票交易规则。出现该情况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银行账户较多,印鉴更新不及时;2、部分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变更印鉴会影响到供应商支票承兑入账,需要等到供应商承兑入账后再进行更换。截至2017年底,公司已经完成了所有银行账户印鉴更新,公司将高度重视该事项,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2)关于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2016年8月16日公司完成收购广州龙文的工商变更登记,基于公司对龙文原有管理层的信任,同时考虑到维持龙文整体架构的稳定,公司通过委托广州龙文原有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广州龙文实施管理,并要求其管理层做出承诺,服从勤上股份的管理和监督,合法合规的开展运营和管理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在2017年底通过委派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进驻广州龙文指导工作,并在2018年下半年通过教育事业部相继委派人事行政,财务,内控等工作人员进驻广州龙文。
2018年10月8日,公司作为广州龙文的单一股东,出具了股东决定书,改选了广州龙文董事会股票交易规则。目前广州龙文董事会成员为陈永洪先生(公司董事长)、贾茜女士(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伯阳女士(公司董事长助理)、陈淑贤女士(广州龙文办公室主任)、黄岚女士(公司教育事业部内控经理),陈永洪先生为广州龙文董事长,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州龙文管理和控制。后期,公司将在各个层面加强对广州龙文的管控,不断完善广州龙文的公司治理。
(3)关于定期报告对部分事项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1)在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0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6日公司分别对购买的大额理财产品逐笔通过临时公告形式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刻意隐瞒的情形股票交易规则。截至2017年末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16,84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64,500万元,合计未到期金额为81,340万元。编制2017年年度报告期间,由于工作人员失误(笔误),误将截至2017年底未到期理财金额错写成4,600万元,导致2017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披露不准确。
2)2016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2017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7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股票交易规则。2017年期间公司发生的所有担保事项均无遗漏的通过临时公告进行了披露。
编制2017年年报报告期间,公司在对上述已履行临时披露的担保事项汇总统计时,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遗漏披露两笔对深圳市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股票交易规则。
公司将及时披露更正公告,对上述问题予以更正股票交易规则。
(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按计划投资
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更正公告,对上述问题予以更正,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票交易规则。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将深刻反思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股票交易规则。
(二)《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238号)
1、内容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陈永洪、马锐:
经查股票交易规则,你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
一、股票交易规则你公司2017年年报“第五节、重要事项”中披露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4600万元有误;
二、你公司2017年年报遗漏披露两笔对深圳市彩易达光电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股票交易规则,金额合计2490万元;
三、你公司未在相关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和投资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及具体原因股票交易规则。
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股票交易规则。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和第2.6条的规定股票交易规则。你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陈永洪、董事会秘书马锐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参见本公告“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之“(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96号)”之“2、整改措施”股票交易规则。
(下转B578版)
本版导读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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